*ST宁科: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 第1张

*ST宁科(维权)公告,2024年5月30日,公司收到了法院出具的《决定书》,法院经审查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,预重整期限为不超过六个月。法院指定惠农区人民政府成立的清算组担任公司临时管理人。